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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运体育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幻惑的鼓动|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5.3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52.43万股的2.02%★✿★✿。其中★✿★✿,首次授予228.3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52.43万股的1.6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2%★✿★✿;预留57.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52.43万股的0.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9.9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参与控股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或“控股子公司捷泰科技”)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捷泰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钧达股份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开运体育★✿★✿、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92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八★✿★✿、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九★✿★✿、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授予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或之后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参与捷泰科技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捷泰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幻惑的鼓动★✿★✿。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一)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5.3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52.43万股的2.02%★✿★✿。其中★✿★✿,首次授予228.3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52.43万股的1.6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2%★✿★✿;预留57.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52.43万股的0.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9.9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钧达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授出的★✿★✿,则自动失效★✿★✿。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幻惑的鼓动★✿★✿。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前述60日内★✿★✿。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满良先生作为捷泰科技总经理★✿★✿,因其岗位重要性★✿★✿,为达到更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故延长其等待期为48个月★✿★✿、60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幻惑的鼓动★✿★✿,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92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0.9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76.15元★✿★✿;

  (二)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71.51元★✿★✿。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捷泰科技作为国内最先进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片生产商之一★✿★✿,在光伏行业从业十余年★✿★✿,积累了相关领域丰富的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经验★✿★✿,其所拥有产能在A股独立光伏电池厂商中排名靠前★✿★✿。但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根基★✿★✿,公司历来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而行业人才稀缺★✿★✿,人才竞争加剧★✿★✿,股权激励逐渐成为上市公司薪酬制度“标配”★✿★✿,仅仅依靠单一的工资薪金已经无法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保持捷泰科技市场竞争力和对核心人才的吸引力★✿★✿,公司特此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并采用自主定价方式以增大激励效果★✿★✿。

  本次激励对象均为捷泰科技及其子公司核心员工★✿★✿,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同时兼顾近期二级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为推动本期激励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拟采用自主定价方式来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这也将有利于公司实现吸引行业核心人才★✿★✿、留住现有核心人才从而建立人才储备梯队的根本目的★✿★✿。对此★✿★✿,公司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

  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利用好股权激励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对公司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团队予以良好有效的激励★✿★✿。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参与捷泰科技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捷泰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其对捷泰科技的发展担负重大责任并具有重要作用★✿★✿。合适的股权激励比例与价格不仅能降低公司留人成本★✿★✿、激发员工动力★✿★✿、吸引并留住国内优秀的行业人才★✿★✿,同时是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和定价方式选择综合考虑了激励力度★✿★✿、公司业绩状况★✿★✿、员工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历史激励效果等多种因素★✿★✿。从稳定核心管理团队★✿★✿、吸引外部核心人员★✿★✿、保证员工薪酬竞争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最终选择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且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方式★✿★✿。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同★✿★✿,为60.92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捷泰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捷泰科技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任一年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张满良先生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其他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2021年10月★✿★✿,公司完成对捷泰科技的并购★✿★✿,捷泰科技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一流的生产工艺及良好的生产设备★✿★✿,凭借着技术创新★✿★✿、科学管理及成本控制的三大生产核心竞争力★✿★✿,其生产的高效太阳能电池片达行业领先水平★✿★✿,已获得ISO9001★✿★✿、ISO14001认证★✿★✿。捷泰科技将继续加大研发类产品的开发力度★✿★✿,确保产品具备长期持续的竞争力★✿★✿;同时★✿★✿,捷泰科技也将继续开拓市场★✿★✿,保持高增长速度★✿★✿。捷泰科技将不断助力上市公司提升整体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主要面向在捷泰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激励计划选取捷泰科技的净利润指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有助于直接反映捷泰科技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根据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捷泰科技2022-2024年度的净利润指标分别不低于2.7亿元★✿★✿、3.1亿元和3.8亿元★✿★✿。该业绩指标的设定是公司结合捷泰科技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制定★✿★✿。本计划设定的考核指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开运体育★✿★✿、更持久的回报★✿★✿。

  除控股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业绩情况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幻惑的鼓动★✿★✿,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在可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开运体育★✿★✿,可以行权★✿★✿;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行权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于董事会当日运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3★✿★✿、历史波动率★✿★✿:21.50%★✿★✿、22.42%★✿★✿、22.74%★✿★✿、24.08%★✿★✿、22.77%(分别采用深证成指最近1年★✿★✿、2年★✿★✿、3年★✿★✿、4年★✿★✿、5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2.7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有效期对应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27%★✿★✿、0.50%★✿★✿、0.61%★✿★✿、0.66%★✿★✿、0.57%(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年★✿★✿、2年★✿★✿、3年★✿★✿、4年★✿★✿、5年公司股息率的平均值)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授予日在2022年6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28.30万份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三)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或行权安排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激励对象获授期权已行权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安排★✿★✿,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 任职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开运体育★✿★✿、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 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 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若激励对象的前述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向激励对象追偿★✿★✿,要求激励对象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

  (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除本章第二条第一点所列以外的原因)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三)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1开运体育★✿★✿、当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且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 核条件不再纳入可行权条件★✿★✿;

  2★✿★✿、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五)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开运体育★✿★✿,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死亡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且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可行权条件★✿★✿;若因其他原因而死亡★✿★✿,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按照本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解决★✿★✿;规定不明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9:25幻惑的鼓动★✿★✿,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2年6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杨友隽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第1-3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6月1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6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6月13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征集提案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杨友隽先生公司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友隽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人杨友隽先生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杨友隽★✿★✿: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6月7日15:00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友隽作为本人/本公司代理人★✿★✿,出席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开运体育★✿★✿,监事会认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董事张满良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张满良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幻惑的鼓动★✿★✿、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幻惑的鼓动★✿★✿、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董事会办理★✿★✿。

  表决结果★✿★✿:董事张满良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开云体育注册入口★✿★✿。开云体育注册★✿★✿,开云体育全站app下载★✿★✿。发动机工业★✿★✿,开云体育app★✿★✿,企业招聘绿色可持续发展★✿★✿,